广州总公司:
电子邮件:
gbd33@163.com
热线电话(16条线):
+86 20 61133120
020 6113 3120
020 3829 5993(传真)
综合业务部:
电话:
陈小姐:13688873611(广州)
罗先生:18823089448(江门)
Anne:13923362011(珠海)
1、归类的条件
(1) 为施行第 361(1)、(2) 及 (3)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 假若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符合归类为小型私人公司的资格 ) 在该公司的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不超过$100,000,000;
(b) ( 假若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符合归类为小型私人公司的资格 ) 在该公司的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公司的平均僱员人数不超过 100 人。
(2) 为施行第 361(4)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在公司的关乎有关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
(b) 在公司的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公司的平均僱员人数不超过 100 人。
(3) 为施行第 362(1)、(2) 及 (3)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 假若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符合归类为合资格私人公司的资格 ) 在该公司的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不超过$200,000,000;
(b) ( 假若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符合归类为合资格私人公司的资格 ) 在该公司的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2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公司的平均僱员人数不超过 100 人。
(4) 为施行第 362(4)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在公司的关乎有关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不超过 $200,000,000;
(b) 在公司的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2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公司的平均僱员人数不超过 100 人。
(5) 为施行第 363(1)、(2) 及 (3)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假若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符合归类为小型担保公司的资格,在该公司的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6) 为施行第 363(4)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在公司的关乎有关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7) 为施行第 364(1)、(2)、(3)、(4) 及 (5)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集团内的每一间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而言,均符合归类为小型私人公司的资格。
(8) 为施行第 364(1)、(2) 及 (3)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集团在有关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的总数,不超过$100,000,000;
(b) 集团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的总数,不超过 $1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集团的僱员人数的总数不超过 100 人。
(9) 为施行第 364(4) 及 (5)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集团在有关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的总数,不超过$100,000,000;
(b) 集团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的总数,不超过 $1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集团的僱员人数的总数不超过 100 人。
(10) 为施行第 365(1)、(2)、(3)、(4) 及 (5)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集团内的每一间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而言,均符合归类为合资格私人公司的资格。
(11) 为施行第 365(1)、(2) 及 (3)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集团在有关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的总数,不超过$200,000,000;
(b) 集团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的总数,不超过 $2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集团的僱员人数的总数不超过 100 人。
(12) 为施行第 365(4) 及 (5)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集团在有关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的总数,不超过$200,000,000;
(b) 集团在关乎该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的日期的资产总额的总数,不超过 $200,000,000;及
(c) 在该财政年度内,集团的僱员人数的总数不超过 100 人。
(13) 为施行第 366(1)、(2) 及 (3)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集团内的每一间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而言,均符合归类为小型担保公司的资格;及
(b) 集团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的总数,不超过$25,000,000。
(14) 为施行第 366(4) 及 (5) 条而指明的条件是——
(a) 集团内的每一间公司,就有关财政年度而言,均符合归类为小型担保公司的资格;及
(b) 集团在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的总数,不超过$25,000,000。
(15) 在第 (1)、(3)、(5)、(7)、(8)、(10)、(11) 及 (13) 款中——
(a) 为 施 行 第 361(2)、362(2)、363(2)、364(2)、365(2) 或366(2) 条提述公司财政年度,包括该公司就《前身条例》而言的、在本条开始实施后的该公司的首个财政年度的对上一个财政年度;及
(b) 提述公司的周年财务报表,如关乎该公司就《前身条例》而言的财政年度,即提述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公司帐目。
2、补充本附表第 1 条的条文
(1) 为 施 行 本 附 表 第 1(1)(a)、(2)(a)、(3)(a)、(4)(a)、(5)、(6)、(8)(a)、(9)(a)、(11)(a)、(12)(a)、(13)(b) 及 (14)(b) 条,如某财政年度的长度不足或超过 12 个月,则须在犹如该财政年度是 12 个月的情况下,按比例计算该财政年度的收入总额。
(2) 为施行本附表第 1(8)、1(11) 及 (13)(b) 条,在计算集团的收入或资产总额的总数时——
(a) 须将该集团内每一间公司的以下收入或资产 ( 视属何情况而定 ) 的总额相加:假若该集团符合归类为小型私人公司集团、合资格私人公司集团或小型担保公司集团 ( 视属何情况而定 ) 的资格,有关公司的关乎有关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或周年综合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的收入或资产 ( 视属何情况而定 ) 的总额;及
(b) 计算须建基于就该集团内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而作的抵销及其他调整已经作出。
(3) 为施行本附表第 1(9)、1(12) 及 (14)(b) 条,在计算集团的收入或资产总额的总数时——
(a) 须将该集团内的每一间公司的关乎有关财政年度的周年财务报表或周年综合财务报表反映的、该公司的收入或资产 ( 视属何情况而定 ) 的总额相加;及
(b) 计算须建基于就该集团内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而作的抵销及其他调整已经作出。
(4) 为施行本附表第 1(8)(c)、(9)(c)、(11)(c) 及 (12)(c) 条,在计算集团在某财政年度僱员人数的总数时,须将该集团内的每一间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平均僱员人数相加。
(5) 为施行第 (4) 款及本附表第 1(1)(c)、(2)(c)、(3)(c) 及 (4)(c) 条,公司在某财政年度的平均僱员人数,是运用以下公式计算所得之数——
M /N
其中——
M 代表将在该财政年度内的所有月份终结时的公司僱员人数相加后的总数;N 代表该财政年度内的月份的数目。
(6) 在第 (2)(a) 及 (3)(a) 款中,提述公司的周年财务报表或周年综合财务报表,如关乎本附表第 1(15)(a) 条所述的该公司就《前身条例》而言的财政年度,即提述关乎该财政年度的公司帐目或集团帐目。
以上内容均由金中企业顾问收集汇总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需办理业务,可联系客服办理,或直接致电总部24小时热线:020-61133120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