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广东注册部 离岸公司注册 综合业务部 商标专利部 会计服务部
    站内搜索
离岸公司注册
注册离岸公司
香港公司注册
BVI公司注册
注册开曼公司
注册美国公司
注册英国公司
注册法国公司
注册德国公司
注册波兰公司
注册加拿大公司
注册新西兰公司
注册纽埃岛公司
注册百慕大公司
注册巴拿马公司
(香港)公司条例
离岸公司查询
服务热线

广州总公司: 

电子邮件:

gbd33@163.com
热线电话(16条线):

       +86 20 61133120

       020 6113 3120
       020 3829 5993(传真)

综合业务部:
电话:

    陈小姐:13688873611(广州)

    罗先生:18823089448(江门)

   Anne:13923362011(珠海)

热门排行
·你也可以在加拿大开公司的!附...
·BVI与SPV有什么联系与区...
·2012年第28号条例 (香...
·2012年第28号条例 (香...
·注册BVI(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美国特拉华州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流程
·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常见问题之利...
·香港公司年审逾期罚款
·美国大豆、巴西大豆堆积如山,...
月度排行
·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常见问题之薪...
·巴拿马在上海开设船舶注册办事...
·怎么查询世界各国公司工商注册...
·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常见问题之利...
·香港公司年审
·香港公司年审逾期罚款
·为什么要去国外注册离岸公司?...
·注册离岸基金如何操作?
·想在加拿大注册公司 这些必须...
·BVI与SPV有什么联系与区...
推荐内容
·微信转账存在的涉税风险,你中...
·2019代理记账,大改!
·香港公司年审
·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常见问题之薪...
·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常见问题之利...
·怎么查询世界各国公司工商注册...
·减税红包来了!简并增值税税率...
·香港公司年审逾期罚款
·以后发票必须一个商品一个编码...
·广州商事登记改革制度 注册公...
    (香港)公司条例

(公司条例)附表11:[ 第27、369 及913 条]过渡性条文及保留条文:第10部 为第10部作的过渡性安排及保留安排

2013-09-12 10:49:55 发布 作者: 阅读流量:3811次

       88、公司的首任董事
       在紧接被废除前有效的《前身条例》第 153(2) 或 153A(2) 条 ( 视情况所需而定 ),就按根据本附表或凭藉《释义及通则条例》( 第 1 章 )第 23 条具有持续效力的《前身条例》的条文组成及注册的公司而适用。
      

       89、须有最少一名自然人董事
       (1) 如在第 457 条的生效日期当日——
           (a) 公司有最少一名董事;但

           (b) 该董事不属自然人,而该公司的其他董事 ( 如有的话 )也没有一人是自然人,则在该日期后的 6 个月终结前,第 457(2) 条不适用于该公司。
       (2) 如公司是按根据本附表或凭藉《释义及通则条例》( 第 1 章 )第 23 条具有持续效力的《前身条例》的条文组成及注册的公,而在该公司成立為法团的日期——
          (a) 该公司有最少一名董事;但
          (b) 该董事不属自然人,而该公司的其他董事 ( 如有的话 )也没有一人是自然人,则在第 457 条的生效日期后的 6 个月终结前,第 457(2) 条不
适用于该公司。
       (3) 如在第 457 条的生效日期当日,公司根据《前身条例》第344A 条当作不活动公司,则第 457(2) 条不就该公司适用。
       (4) 如第 (3) 款所述的公司订立任何会计交易,则自该会计交易的日期起,该款不再具有效力。

 

       90、董事的作为的有效性
       在紧接被废除前有效的《前身条例》第 157 条,继续就于第 461 条的生效日期前作出的作为而适用。

 

       91、董事的罢免
       如有关公司在第 463 条的生效日期前接获有关申述,则在紧接被废除前有效的《前身条例》第 157B(4) 条,继续适用。

 

       92、董事的法律责任
       在紧接被废除前有效的《前身条例》第 165 条,在该条与董事有关的范围内,继续就于紧接第 468、469 及 470 条的生效日期前该第 165 条所适用的条文而适用。

 

       93、首任公司秘书
       在紧接被废除前有效的《前身条例》第 154(1AA) 条,就按根据本附表或凭藉《释义及通则条例》( 第 1 章 ) 第 23 条具有持续效力的《前身条例》的条文组成及注册的公司而适用。

 

       94、董事会议的纪录
       (1) 在紧接被废除前有效的《前身条例》第 119 条,继续适用于在第 481 及 482 条的生效日期前举行的董事会议。
       (2)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如有关会议纪录已按照《前身条例》第 119(1) 条记入簿册内,并已自该会议举行的日期起备存该会议纪录最少 10 年,则公司无需备存该会议纪录。

       (3) 在紧接被废除前有效的《前身条例》第 153C 条,继续适用于在第 483 条的生效日期前作出的决定。
       (4) 尽管有第 (3) 款的规定,如有关纪录已按照《前身条例》第153C(3) 条记入簿册内,并已自有关决定作出的日期起备存该纪录最少 10 年,则公司无需备存该纪录。





    以上内容均由金中企业顾问收集汇总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需办理业务,可联系客服办理,或直接致电总部24小时热线:020-61133120办理。

网站www.chinagbd.com为广州金中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隐私声明
广州 电话:020-61133120 (16条线) 传真:020-38295993 链接QQ:442696085
手机:罗生13688892090 陈小姐13688873611 邮件:gbd33@163.com
广州: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明路20号力迅上筑商务中心220室

番禺分公司: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奥园城市天地4栋413

江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东3号219铺(世纪城)

粤ICP备17038876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434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