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总公司:
电子邮件:
gbd33@163.com
热线电话(16条线):
+86 20 61133120
020 6113 3120
020 3829 5993(传真)
综合业务部:
电话:
陈小姐:13688873611(广州)
罗先生:18823089448(江门)
Anne:13923362011(珠海)
许多投资者们在办理香港公司注销之后,都很想将香港公司账户保留下来,继续使用离岸账户来收汇款项。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得当,在香港公司注销后应该停止使用该账户,并主动去银行将账户注销。
因为香港公司注销记录被香港公司注册处登出公示后,银行将很快会冻结其离岸账户。
另外,即使银行方面没有及时得知公司的注销情况,后续在使用账户时银行也可能直接要求提供公司周年申报表,以证明你的公司仍在正常运营当中,当你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时,离岸账户也必然面临被冻结操作。
因此在香港公司注销后,最好不要再继续使用该银行账户。不但如此,还应该及时将账户内资金及时转移,避免账户被银行冻结而引来的不必要麻烦。
当然,如果离岸账户内的资金转空,香港公司注销成功后,这个离岸账户也会被冻结和自动被银行注销掉,但这样有可能会影响到你们以后贷款信用,企望港专业顾问建议您还是主动去银行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