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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本人从2012年1月左右开始购买社保,到今年5月连续缴纳17个月左右,6月之8月中间换工作,9月又开始购买社保,截止上月就是不满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保,问个人可以补缴中间3个月的社保吗,补缴后是不是就满足条件可以在广州办理护照了?如果补缴需要哪些手续资料?去哪里办理?另外本人今年5月之前社保由于户口性质弄错是按外地农村购买的现在公司9月续保就改为了外地城镇,请问之前的社保有影响吗?外地农村与外地城镇在广州的购买基数一样吗,有差别吗,需要补齐之前的吗?对以后养老金有影响吗?
解答: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4;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各缴费险种的缴费比例区别可参考本站首页—缴费服务—社会保险费--缴费须知--社保险种类别。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可参考本站首页--税收宣传--新闻中心--税务新闻--广州7月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二、如个人关键信息登记有误,修改申请人可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办理修改其个人关键信息,主管地税机关经审核后应及时办理个人关键信息修改。个人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个人社保号、户籍类型、用工形式、人员状态。个人关键信息修改申请人包括纳税人本人、缴费人本人、扣缴义务人、缴费单位四类。请根据税务机关前台查询所得情况并按以下规定携带相应资料。
由缴费人本人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修改其个人关键信息,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修改姓名(或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的还需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修改用工形式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属全责征收前社保部门录入错误的情形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户籍参保人在广州参保选择户口性质时应选“本地”;农业和非农业的选择请根据参保人户口簿上的实际登记情况处理。
三、社保待遇属社保部门核发管理。
四、护照的办理要求,建议咨询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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