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总公司:
电子邮件:
gbd33@163.com
热线电话(16条线):
+86 20 61133120
020 6113 3120
020 3829 5993(传真)
综合业务部:
电话:
陈小姐:13688873611(广州)
罗先生:18823089448(江门)
Anne:13923362011(珠海)
问题:我公司租借个人汽车,租借一年,年租金10000元,双方签订了租车协议书,想问:协议书是否要交印花税?如要交印花税,税率是多少?税额是多少?
解答:现行印花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五个类别,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经济合同。2.产权转移书据。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3.营业账薄。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其中经济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以上内容均由金中企业顾问收集汇总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需办理业务,可联系客服办理,或直接致电总部24小时热线:020-61133120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