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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企业间发生业务往来时,我们往往会向销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来进行相关抵扣。
不过税局最近新出的一项规定,也让现行的方法有了些许改变。
到底啥情况呢?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公告》,以下 6 种情况都会纳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一旦列入异常抵扣凭证范围,相关的处理方式也将有所不同:
当然,如果你有异议,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一旦通过核实,该抵扣的还是可以继续抵扣的。
而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其实另外一些票据凭证也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下面的导图其实能很好地概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