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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 ->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准补充增资章程 -> 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变更登记 -> 投入增资资金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 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
外汇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中须由开户银行加盖业务专用章及填写帐号
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或“资本金”
2.
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三、外资注册企业增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
1.货币增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
历次章程及补充章程/合同及补充合同(独资企业免合同)(原件)
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外汇登记证(原件)
银行进帐单(原件)
增资前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原件)
市外经贸局核准的增资批 文(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人营业执照及近期会计报表 (复印件)
实收资本增资入账凭证(复印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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