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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统一更名为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所需材料
1.按下面表格填写并打印《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请表》,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2.邀请外国人来连的情况说明,内容如下:
1)与被邀请人关系;
2)被邀请人来连访问目的;
3)邀请理由;
3.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邀请单位从事经营等活动的文件(如进口单据、完税证明、合同等)复印件;
5.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6.被邀请人来我地访问日程;
7.保证书(必须有邀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内容如下:
1)被邀请人在我市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
2)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
8.其他材料
1)酒店出具的被邀请人在连期间入住酒店预订记录;
2)航空公司出具的被邀请人往返机票预订记录;
3)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1.办理被邀请人来我市就业用邀请函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邀请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就业许可》复印件;
9.2.办理被邀请人申请多次往返签证用邀请函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的被邀请人护照内来华签证页复印件(全部);
10.通过代理机构申请邀请函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机构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
2)代理机构从事经营等活动的文件;
3)委托函(必须有邀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委托事实、委托期限和被邀请人信息。
二、《邀请函》发放程序
1.邀请单位或代理机构递交材料;
2.被授权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3.被授权单位联系相关部门,确认材料真实性;
4.被授权单位向符合条件者发放《邀请函》;
5.被授权单位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
三、《邀请函》发放时限
自递交材料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领取《邀请函》。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请表
【资料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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