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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经营范围】
A、外资贸易、商业性公司的行业表述:(区外商业公司表述)
纺织机械、日用品、润滑油等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提供相关的技术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B、服务性公司行业表述: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C、科技性公司行业表述:
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外资公司注册材料】
投资方为外国公司
一、公证和认证文件:
A、如投资方为外国公司:需提供外国公司营业执照的公正文件和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文件两份原件。
B、如投资方为香港公司:须提供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复印件以及香港公司的公证文件正本两份原件。
C、投资方为台湾公司:需提供台湾公司注册登记证的公证文件两份原件。
注:公证文件在地当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可进行办理,认证文件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进行办理;台胞证公正文件由海基会进行办理,认证文件由海协会进行办理。
2、如投资方成立一年以上,需提供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
4、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新设外资公司董事成员、监事人员护照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6、新设外资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
7、新设外资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住所地的租赁合同原件2份,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投资方为个人
1、公证和认证文件:
A、投资人护照原件
B、如不能提供护照原件,则需提供投资人护照的公证和认证文件2份。
2、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
3、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新设外资公司董事成员、监事人员护照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5、新设外资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
6、新设外资公司经营范围;
7、公司住所地的租赁合同原件2份,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服务类企业办理流程为: 1-12项;生产类工厂与外贸进出口企业办理流程为:1-20项(第13-18项与第20项可同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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