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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代表处 到期办理延期时所需资料:
序号 |
资料 |
说明 |
1 |
登记证正本 | 原件及复印件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 原件 |
3 |
国税证正、副本 | 原件 |
4 |
地税证正、副本 | 原件 |
5 |
房屋租赁合同 | 原件 |
6 |
外国(地区)企业资信证明 | 2份 |
7 |
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 复印件,2份 |
8 |
代表处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 | 2份,需要首席代表签署 |
9 |
首席代表/代表工作证 | 原件 |
10 |
首席代表护照或身份证 | 复印件4份 |
注:一、第7项的营业证明是指隶属外国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该证明需做公证及加签;
二、代表处的有效期不能超过母公司经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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