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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刚好最近遇到,有个朋友要做这一块的税务筹划,所以在这里简单通俗的跟大家分享一下的基本原理:
1.个人若是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里的收入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率3%-45%,分段累计,大家不知道的话,可以去搜一下2019年最新的个税税率表哦,在这里就不再详细强调了呦。
2.筹划的方式:将工薪收入分拆成其他业务类型的收入。这里就有了所谓的在税收洼地的地方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成立合伙公司的形式,利用税务洼地的核定征收政策缴纳个税,这样就可以大幅度的降低个税。
3.首先,你要搞明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只需要按照分配的收入所得,缴纳个税。这个是理解的关键之一。
4.其次,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缴纳个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不是工薪所得,而经营所得缴纳个税时,在税收洼地的地方是可以核定征收的,而核定征收税点差不多在2%左右,每个地区整个不一样。
5.再者:操作思路:甲公司高层A收入比较高,需要做个税筹划,可以让A关联人在税收洼地的地方注册一个个独资企业,然后通过甲公司与税收洼地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而把工薪收入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采用核定。这样A的税率整体就下降了。
这就有你说的那个,为什么有的人个税可以从45%降低到2%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