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广东注册部 离岸公司注册 综合业务部 商标专利部 会计服务部
    站内搜索
会计服务
代理记账服务
会计实操培训
社保医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财税政策规定
税务查询
服务热线

广州总公司: 

电子邮件:

gbd33@163.com
热线电话(16条线):

       +86 20 61133120

       020 6113 3120
       020 3829 5993(传真)

综合业务部:
电话:

    陈小姐:13688873611(广州)

    罗先生:18823089448(江门)

   Anne:13923362011(珠海)

热门排行
·微信转账存在的涉税风险,你中...
·增值税税收优惠中不征、免征、...
·增值税新政100问,税总权威...
·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买不...
·发票这样盖章最高罚1万!今天...
·2019代理记账,大改!
·「税局提示」速度mark!企...
·为什么很多企业都有内外账,内...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扣...
·有的公司上市前为什么要改制为...
月度排行
·有的公司上市前为什么要改制为...
·今年农村医保最低220还值不...
·代理记账:企业收到的赔款或者...
·微信转账存在的涉税风险,你中...
·会计行业未来会不会被AI替代...
·在会计师事务所是如何高效的编...
·什么是起付标准、共付段、统筹...
·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买不...
·入社保新政策来了,2019开...
·多地“亮剑”医保骗保 揭开哪...
推荐内容
·微信转账存在的涉税风险,你中...
·2019代理记账,大改!
·香港公司年审
·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常见问题之薪...
·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常见问题之利...
·怎么查询世界各国公司工商注册...
·减税红包来了!简并增值税税率...
·香港公司年审逾期罚款
·以后发票必须一个商品一个编码...
·广州商事登记改革制度 注册公...
    代理记账服务

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买不动产的抵扣,应该这样入账了!

2019-03-26 21:12:18 发布 作者:金中公司注册 阅读流量:15754次

案例一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购置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00万元,发票3月份认证相符。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00万

案例二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份购置新建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90万元,发票4月份认证相符。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90万

提醒一

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提醒二

此前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提醒三

3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4月1日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关于不动产抵扣的五个疑问

问题1:

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4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30%,在5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10%?

答复:

不可以。

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问题2:

我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答复:

不需要。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3:

我单位2018年6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7月申报抵扣了60%,在今年哪个月份就能够申报抵扣剩下的40%?

答复:

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4:

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答复:

可以。

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月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5:

我单位2019年4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修缮改造,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为本次修缮购进的材料、设备、中央空调等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老师vx:税税通)答复:

不需要。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

政策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二、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网站www.chinagbd.com为广州金中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隐私声明
广州 电话:020-61133120 (16条线) 传真:020-38295993 链接QQ:442696085
手机:罗生13688892090 陈小姐13688873611 邮件:gbd33@163.com
广州: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明路20号力迅上筑商务中心220室

番禺分公司: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奥园城市天地4栋413

江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东3号219铺(世纪城)

粤ICP备17038876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434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