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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市内转院治疗的:
(一) 由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以下简称《转院申请表》,一式一份),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主管医生或科主任签字。
(二)转出医院医务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在《转院申请表》上审核盖章以后,由病人家属将《转院申请表》交出院结算处办理结算。
(三)转出医院结算处凭《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后,在医保系统办理转院申请,并通知转入医院在医保系统上审批。
(四)同意接受后,市医保中心才在医保系统办理备案审批。转出医院打印经医保中心审批同意的《转院申请表》,由病人或家属带到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