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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简介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签订于1970年,并于1978年生效。我国于 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同时中国专利局也成为PCT国际受理局、国际检察局、国际初审局。
PCT申请分为二个阶段:
PCT国际阶段和PCT国内阶段。
1.国际阶段:
(1)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国际检索;
(3)国际初步审查。
2.国内阶段: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PCT申请人资格
条约规定,条约各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的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和居民(不论其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PCT申请的好处:
一、一种独特的程序
1.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中国专利局)提出,进入各国家阶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2.以最小的花费,向外国提出申请的决定可以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
3.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国家阶段使用;可以更好的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
二、较大的灵活性
1.要想避免更多的花费,可以简单地不再进行申请程序或不进入国家阶段;
2.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选定的国家均有效力;
三、进一步的特征
更直接、更迅速地获得各指定/选定国家专利权。
PCT国家阶段
当国际专利申请在国际阶段的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PCT专利申请人将按照申请时指定的国家或者在请求初步审查时选定的国家进入各个国家的国内审查阶段。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指定国或选定国的专利,将由各指定国或选定国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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